關于對青島博安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記入山東省物業服務企業不良信用信息的決定
各鎮街(靈山島自然保護區)、各物業服務企業:
2020年12月7日下午,康大世紀新村小區因樓道堆放易燃雜物導致起火。在該事件中,青島博安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小區亂堆亂放問題未能及時發現并清理。根據《山東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青島博安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全區通報,并記企業記入不良信用信息一次,在山東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扣減2分。
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限為5年,自處罰執行完畢或失信行為整改完成之日起計算。如對此有異議,可以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向不良行為記錄單位提出書面異議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將不予受理。
請全區物業管理行業從業單位、從業人員引以為戒,加強日常監督檢查、規范經營行為,堅決杜絕再次出現類似違法違規行為。
西海岸新區物業管理和維修資金服務保障中心 2020年12月8日